3月8日,广东广州
一女子称自己办理入职时看到
办公室政治制度里的
“乐捐”制度后
立马选择放弃入职
谢女士称
找工作时有点心力交瘁
这家公司面试比较简单
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就录用了
没想到在办理入职时
行政制度上写了满满一页乐捐制度
自己看了就立马跑路了
对此,网友也纷纷表示离谱,
“还起个名字叫乐捐,
这不就是罚款吗?”
也有人表示
公司没有过分要求
根据央视网报道,法律博主袁亚洋此前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迟到或者旷工的,企业只能扣除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
乐捐制度实质上属于罚款,所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强制性的“乐捐”,并且对于已经“乐捐”了的金额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返还。
你支持这样的“乐捐”制度吗?
综合:中国青年报、央视网快看、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浙江日报潮新闻
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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