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靳小利)4月25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资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

证书颁发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的方式进行。

4月26日至27日,申请人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证书颁发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通知为准。

省司法厅提醒,申请人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现场领取证书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管理。因疫情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领证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联系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附:各地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2658046,82658161

黄石市:0714-6300278

襄阳市:0710-3555977

荆州市:0716-8527546,8527512

宜昌市:0717-6758077

十堰市:0719-8692342

孝感市:0712-2280667

荆门市:0724-2333815

鄂州市:027-56909339,56909337

黄冈市:0713-8384669

咸宁市:0715-8255180

随州市:0722-3596212

恩施州:0718-8225301

仙桃市:0728-3265837

潜江市:0728-6231409

天门市:0728-5227853,5221244

神农架林区:0719-3335549

省司法厅:027-87893331,87235148,872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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