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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融媒办公生产云平台租赁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

龙华区融媒体中心融媒办公生产云平台租赁项目


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提供龙华区融媒体中心现有融媒生产服务平台各项云端使用服务,包含融媒访问框架、新闻线索服务、融媒生产工具、稿件分发功能及指挥连线、通知服务等。

供应方中标后必须保证指挥大屏、PC端及手机端的框架内容及操作与现有系统衔接,原有数据信息不得遗失,提供一年期融媒采编发框架的实时更新服务。

第一部分:融媒访问框架功能

提供PC端、手机端门户访问框架,需要支持汇聚包括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类型素材文件,实现通过记者站上传、手机PGC回传,将多种类型传输的素材存入统一的内容库,通过权限分区分域管理,实现便捷的、高效的内容查询、浏览、引用,为选题及内容生产提供强力素材支撑。

第二部分:新闻线索功能

提供媒体大数据服务,支持全网线索、本地线索、指定数据源、指定主题的汇聚,可为我中心提供数据参考与服务,提供新媒体稿件创作效率。实现全网新闻事件、专题的动态追踪、实时感知、清洗分析,反哺新闻生产,提高新闻产品的能量密度,走向深度报道。

第三部分:融媒生产工具

提供面向互联网新媒体不同发布内容形式的多层次生产工具,共享多渠道汇聚的内容,除了能无缝衔接我融媒体中心已有的全高清非编制作网以外,能根据不同媒介的特点与需求,创新生产出富媒体图文稿件、H5场景秀、竖屏新闻等多种不同的新闻产品,满足丰富靓丽的发布需求。

第四部分:稿件分发功能

基于发布任务渠道,能够支持对所有任务进行表单化管理,在任务单中直接查看稿件的状态和内容,并且对任务单中的稿件进行增删改查,并与龙华融媒微信号、微博号等对接,实现生产的内容能够快速、安全、高效的进行推送发布。

提供至少一年以上的服务,同时需与融媒体中心已有的全高清非线性编辑网进行无缝衔接,形成有机整体。

第五部分:大屏可视化呈现功能

能为融媒体中心现有大屏提供可视化展示服务,包括与业务数据接口的通畅以及动态的可视化呈现。包括保障线索列表可视化组件、线索统计可视化组件、选题列表可视化组件、选题统计可视化组件、最新回传可视化组件、排名可视化组件等。

提供GIS指挥连线功能,支持多人连线。

提供微信公众号通知服务,支持关键业务节点的通知。

提供至少一年以上的服务,保障现有接口畅通,原有数据信息不得遗失,大屏呈现展示模式与现有系统能衔接或一致。

第六部分:增值配套服务

供应商除了提供上述1-5部分一年期的运维保障服务外,合同期内还需承担龙华区融媒体中心现有的新闻非编网、媒资网、演播系统、灯光系统、大屏幕系统的日常检测检修及维护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在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处理问题。

此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配套新闻网数据传输服务:提供现场新闻网中的素材与云端系统内容库的素材同步传输服务,包含API网关,实现素材同步;

(2)配套媒资网数据传输服务:提供融媒本地媒资网中的素材与现有系统的素材同步传输服务,实现素材同步功能;

(3)配套流程对接服务:保障现有选题填报、新媒体任务、电视任务、报纸任务等业务的流程串接,保障流程的适配性。包括配合利用表单,进行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等流程的创建、改变、维护;进行融媒体中心业务填报、审批、抄送等关键节点的增、删、改;提供基础字段和高级字段自定义表单背景、表头、表单规则。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的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无效。




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数量

1

龙华区融媒体中心融媒办公生产平台租赁项目

388700

1

合计(单位:元):388700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755-23331007

资料收集邮箱:LHMCSZ@qq.com


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来源 | 龙华区委宣传部

| 李昕阳

审核 | 李世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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